煙臺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7年3月21日在煙臺市第十七屆
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
煙臺市人民檢察院代檢察長 邵汝卿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市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2012年以來的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市政協委員和其他列席會議的同志提出意見。
五年來,全市檢察機關在市委、省院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和市政府、市政協及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深入貫徹市委、省院決策部署和市十六屆人大歷次會議決議,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各項檢察工作取得新業績。
一、堅持服務大局,著力保障經濟平穩健康發展。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制定服務全面深化改革、招商引資、民營經濟等意見88個,努力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法治環境。
用心服務改革創新。積極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緊貼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精準施策,集中發力。圍繞優化改革環境,查辦注冊登記、項目審批、資金撥付等環節不作為、亂作為,索賄受賄、濫用職權的職務犯罪120人。圍繞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在科技企業密集區建立集咨詢服務、定期聯絡、侵權辦理等于一體的知識產權檢察服務中心,整合專家資源、行政資源和司法資源,為317家高新企業提供法律服務1200余次,防范侵權風險183起,辦理侵犯知識產權案件134件。圍繞保障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查處在國有資產管理、傳統產業改造升級、過剩產能化解等過程中借機漁利、失職瀆職的職務犯罪89人。21名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淘汰落后產能之機,大肆收受賄賂、玩忽職守,為不法企業騙取專項補貼資金提供便利,檢察機關依法查處并督促整改,取消發放違規資金1500余萬元。圍繞營造鼓勵改革、保護創業的良好氛圍,建立檢察機關依法容錯機制,準確把握執行政策偏差與違法犯罪、工作失誤與瀆職犯罪等界限,對74名犯罪情節輕微的企業管理和科技人員作出寬緩處理,為41名受到不實舉報的國家工作人員澄清問題、還以清白。
用心服務實體經濟。密切關注經濟下行帶來的不利影響,立足職能,主動作為。突出防控經濟風險,與1300余家規模以上企業建立經常性聯系,幫助解決涉法問題2746個,協助堵漏建制1500項,結合辦案向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出治理對策建議285份。圍繞保障重大項目和政府投資安全,持續開展百名院領導對接服務市級重點項目活動,加強對招投標、資金使用、項目實施等關鍵環節的監督,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2.7萬余次,建議取消53個單位的市場準入資格。健全涉企案件辦理機制,案前慎重選擇時機、案中注重策略方式、案后幫助建章立制,依法嚴懲對企業強買強賣、強迫交易等犯罪670件,監督糾正插手經濟糾紛、非法查封凍結企業財產等案件144件,查辦涉企職務犯罪201人,通過辦案為國家和企業挽回損失2.4億元。牟平某公司負責人涉嫌行賄犯罪,檢察機關考慮到該公司一項融資1.5億元的國家高新技術正處于研發關鍵階段,延誤工期將面臨巨額賠償風險,遂依法取保侯審,使其重返崗位,保障了該項目順利推進。
用心服務綠色發展。強化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的理念,重拳出擊,綜合施策。組織開展打擊破壞環境資源犯罪專項行動,依法辦理非法采礦、盜采海砂、濫伐林木、破壞水資源等刑事犯罪202人,監督立案56人;查辦海洋、林業、國土、環保等領域索賄受賄、失職瀆職,導致嚴重破壞環境資源的職務犯罪176人。深入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重點加強對生態環境、資源保護等領域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監督,通過訴前程序監督糾正48件,提起公益訴訟6件。結合辦案積極開展綜合整治,建議取締關停污染嚴重的企業52家,督促113個單位修復生態環境,促進“生態城市、美麗煙臺”建設。被告人呂某違法堆放廢棄油漆桶1000多噸,造成土壤嚴重污染。檢察機關在依法指控犯罪的同時,協助有關部門督促涉案企業出資900余萬元進行清污處理,修復了生態環境。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全力維護群眾利益。始終把司法為民作為最重要的職業良知,大力加強和諧檢民關系建設,努力把檢察工作做到群眾心坎上。
寬嚴相濟保民安。把增強群眾安全感作為第一責任,深化法治平安和諧煙臺建設。積極參與打黑除惡、打擊邪教等專項行動,嚴懲黑惡勢力、嚴重暴力、制販毒品和集資詐騙、網絡電信詐騙等刑事犯罪,五年來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5020人、起訴28900人。把化解矛盾貫穿辦案全過程,構建案前風險評估預警、案中檢調對接化解、案后檢察宣告說理一體化機制,排查化解矛盾2065件,促成刑事和解1725件,開展檢察宣告829件,努力做到案結事了人和。高度重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構建以超前預防為重點、多維心理重構為核心、人文關懷為保障的未檢工作格局,幫助99人重返校園或就業,檢察機關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下降33.5%,“煙臺檢察護蕾”被評為全國8個最有影響力的未檢品牌之一。某職業學院6名未成年學生互相斗毆,致3人輕傷、3人被移送起訴,檢察機關考慮到加害人系初犯,且真誠悔罪、賠償到位,遂依法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決定,使他們順利完成學業,被損壞的家庭和社會關系得以恢復。
盡心竭力維民權。把保護人民權益作為重點,依法解決群眾最關心的現實利益問題。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食品藥品安全問題,依法辦理制售病死雞、假劣藥等犯罪299人,建議移交和監督立案121人。持續開展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職務犯罪專項工作,立查醫療衛生、征地拆遷、教育就業、惠農補貼等領域職務犯罪482人,其中在農村危舊房改造領域查辦了78名鎮街管理人員與村干部勾結,虛報冒領、侵吞截留專項補助款職務犯罪案件,追回資金3821萬元。切實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嚴懲拐賣婦女兒童、侵害老年人和農民工權益等犯罪222件。萊州某公司拖欠76名農民工工資900余萬元,引發群體上訪。檢察機關依法監督立案,將公司法定代表人批準逮捕并提起公訴,協助督促兌付工資,維護了農民工利益。堅持以公正愛民之心和有理推定的態度,用心處理涉檢上訪,探索推行公開聽證、律師代理等制度,依法妥善處置群眾信訪10591件,繼續保持涉檢赴省進京零上訪。
滿腔熱情排民憂。秉持有限職責、無限服務的理念,深化“五進兩服務”大走訪長效機制,建設網上網下相結合、訴求辦理“一站式”檢察服務大廳,提供菜單式、網絡化和預約式服務,耐心聽之訴求,用心解之疑惑,誠心幫之困難。五年來,共走訪群眾15萬余人次,幫扶困難村127個,困難群眾2897戶,幫助解決實際問題1.2萬件,協調扶貧資金和捐款2100余萬元,對因遭受犯罪侵害而生活陷入困境的261名當事人及其親屬提供司法救助300萬元。全市檢察工作群眾滿意度從2012年的91.5%提高到2016年的96%,居全省前列。
三、堅持懲防并舉,積極推進反腐倡廉建設。堅決貫徹中央、省市委關于反腐敗斗爭的決策部署,強化辦案措施,重視犯罪預防,始終保持反腐敗的強大威懾。
保持懲治腐敗犯罪高壓態勢。堅持有案必辦、有腐必懲,立查職務犯罪1183人,提起公訴1033人,法院已判決897人。立查大案要案1015件,其中廳級以上干部3人,縣處級干部72人,科級干部285人。根據上級院指定管轄,查辦了南京市原市長季建業、遼寧海事局原局長侯景華等重大職務犯罪案件;依法立查了市發改委原副主任顧維良、煙臺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保稅港區辦事處原主任孫曙光等一批腐敗分子。集中力量查辦重點領域案件,立查國家工作人員利用人事權、審批權、執法權搞權錢交易,索賄受賄等職務犯罪340人;立查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的瀆職犯罪299人。深入開展打擊行賄犯罪專項行動,立查不擇手段圍獵干部、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賄犯罪141人。積極開展追逃追贓工作,緝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境外追逃2人,追繳贓款贓物1.6億元。
提高辦案質量和效果。堅持依法文明規范司法,完善從線索受理、初查、立案、偵查、采取強制措施到起訴各環節的制度規范,嚴格執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和“八項禁令”,嚴守法律邊界,自覺在鏡頭下辦案,堅決防止暴力取證、刑訊逼供等問題發生。牢固樹立以證據為核心的理念,嚴格執行非法證據排除、不得強迫自證其罪和重大復雜案件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等制度,確保公正司法、不枉不縱。依法保障律師執業權利,實行律師預約查詢、閱卷、會見“一站式”服務,充分聽取辯護意見,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完善接受外部監督形式,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邀請參與監督擬撤案、不起訴等案件67件。全市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位居全省前列,起訴率、有罪判決率和實刑判決率比五年前分別提高6、8和9個百分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第二十九次會議分別審議通過了《關于全市反瀆職侵權工作情況的報告》、《關于全市反貪污賄賂工作情況的報告》,給予充分肯定。
強化職務犯罪預防。深化預防警示教育,堅持請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依托61個警示教育基地,組織14個宣講團,廣泛開展法治宣傳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活動,受教育29萬人次。創新預防約談誡告、預防志愿者制度,聘請預防志愿者1022人,組織開展預防約談活動1426次。深化社會化預防,創作廉政短片、公益廣告、微電影等136部,建成預防教育網站、預防文化傳播點、公共場所固定宣傳平臺256個,廣泛宣傳廉政文化,擴大了預防工作影響力。深化系統化預防,與374個部門建立預防協作網絡,協助406個發案單位完善預防措施,共建腐敗風險防控體系。深化專業化預防,組織開展工程建設、惠農扶貧、行政執法等領域預防調查,結合辦案提出預防建議756份、提交年度報告70份,促進了腐敗問題源頭治理。
四、堅持強化法律監督,努力守護社會公平正義。抓住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突出問題,綜合運用法律賦予的手段,不斷拓寬監督渠道,加大監督力度,切實維護法治尊嚴和司法權威。
以維護司法公正為目標,加大訴訟監督力度。強化刑事訴訟監督,依法監督立案604件,追捕追訴2103人,法院已判決1610人,其中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提出刑事抗訴152件,法院已改判和發回重審91件。市鹽務局直屬二分局原局長單桂建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檢察機關依法抗訴后,由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改判為有期徒刑十五年。加強刑事執行監督,監督糾正刑罰變更執行等過程中的違法情形349件。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提出抗訴和再審檢察建議315件,開展訴訟違法調查382件,辦理督促支持起訴案件575件。嚴懲司法腐敗,查處司法人員執法犯法、以案謀私等職務犯罪60人。
以解決突出問題為重點,深入開展專項監督活動。針對執法司法中容易發生問題的薄弱環節,部署開展社區服刑人員脫管漏管、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以及道路交通安全和國土領域行政執法、民事虛假訴訟和生效裁判執行等專項監督活動,精準發力,務求實效。共監督糾正脫管漏管等問題245個,建議收監執行108人,監督糾正違規換押、送交執行罪犯429人,督促糾正道路交通、國土領域執法違法案件187件;依法糾正虛構法律關系、惡意提起訴訟的案件51件,辦理不當扣押、違規拍賣等執行監督案件140件。內蒙古通遼興隆煤炭有限公司因法院執行不當導致236萬余元款項被凍結,檢察機關及時查明事實,依法提出檢察建議,法院解除凍結,企業得以正常經營。
以尊重和保障人權為原則,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嚴把案件事實關、程序關、證據關和法律適用關,努力使無辜者不受法律追究,使犯罪者感受到法治文明。堅持重大疑難案件提前介入制度,對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依法退回補充偵查7108次;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決定不捕不訴4915人。堅持程序監督與實體監督并重,對違法取證等侵犯訴訟參與人合法權益的,依法監督糾正279件,對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監督撤案780件。堅持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對案件證據、事實或情節發生變化以及不適合羈押的,依法監督變更或解除強制措施265件,全市連續12年保持無超期羈押。
五、堅持強基固本,深入推進“三項建設”。始終把司法規范化、檢察信息化、基層基礎建設擺在戰略位置,扭住不放,強力推進,夯實發展根基。
從嚴從實全面規范。以確保司法公信力為目標,創新“制度立規、過程留存、感悟留記、評查糾錯、持續提高”司法辦案痕跡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司法規范化水平。修訂完善辦案制度290個,扎緊檢察權運行的制度籠子。新建案件管理中心、刑檢工作區、專用訊問室等119個,實現案件受理標準化、辦理封閉化、查詢公開化,扎牢司法場所的“籬笆”。全面推行統一業務應用系統,所有案件全程網上運行、網上管理、網上監督和考核,讓網絡成為司法辦案的“硬制約”。建立案件信息公開、融媒體工作室、代表委員聯絡三大平臺,發布案件信息和法律文書2.26萬件、微博微信2.7萬條,向代表委員發送信息6萬余條、邀請視察和觀摩庭審177次。深入開展規范司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查擺整改問題684個,辦案水平不斷提升,35起案件被高檢院、省院評為精品案件,辦案質量和效果處于歷史最好時期。
科技強檢提質增效。堅持以現代科技為引領,緊跟大數據時代步伐,建成了涵蓋檢察業務、綜合管理、行政執法、檢察視頻、互聯網分析等七大模塊40個應用系統的“煙臺檢務云”。建立偵查情報信息系統,有力地推動了司法辦案從傳統人力型向現代科技型轉變。建成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平臺,實現與36個行政執法部門信息互聯互通,提高發現線索、依法監督能力。建成遠程接訪和訊問系統,實現遠程視頻接訪、遠程受理舉報和遠程提審,節約了司法成本,提升了辦案效率。
檢力下沉筑牢根基。注重發揮46個派駐檢察室職能作用,打通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促進基層治理法治化。創新“檢察工作村村通”、“檢察官進社區”等載體,受理群眾舉報1150件,協助立查侵害基層群眾利益的職務犯罪191人。深入開展“小事不出室、矛盾不上交”活動,接待基層群眾信訪和法律咨詢1.3萬余次,就地化解矛盾糾紛2000余件。探索推行派出所偵查、檢察室起訴、法庭審理、司法所監督“四位一體”機制,依法辦理輕微刑事案件612件,監督糾正違法立案、以罰代刑、社區矯正違法382件,在老百姓家門口撐起“維權傘”。市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派駐基層檢察室工作,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全市派駐基層檢察室工作情況的報告》,有力地促進了派駐檢察室職能作用發揮。
六、堅持從嚴治檢,大力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始終把隊伍建設作為根本,以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為方向,以解決問題為導向和重要抓手,努力打造過硬檢察隊伍。
加強正規化建設。始終把思想政治建設放在首位,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引導檢察人員筑牢信仰之基、補足精神之“鈣”、把穩思想之舵,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始終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和“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構建領導示范、教育引領、實踐砥礪、文化啟迪長效機制,廣大檢察人員的群眾觀念、道德修養、思想境界實現新提升。堅持抓黨建帶隊建,深入開展“強黨性、做模范、比作為、走前列”活動,黨組織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更加凸顯。
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堅持敢管敢嚴、真管真嚴、長管長嚴,認真貫徹執行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內監督條例和廉潔自律準則、紀律處分條例等制度規定,嚴格落實“兩個責任”,出臺91項禁止性規定;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集中整治慵懶散,促進作風轉變;以比監督別人更高的標準監督自己,創新常態化教育、全程化管控、剛性化督察“十位一體”監督管理機制,對6個基層院巡察,通報整改問題48個,確保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堅持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違法違紀人員3人,反映檢察人員的信訪舉報逐年下降。
加強專業化和職業化建設。深化司法體制和檢察改革,遴選首批員額制檢察官399名。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在組織人事部門的支持下,選調招錄大學生和公務員183名,招聘檢察輔助人員314名。全面推進素能工程,完善檢校合作、崗位練兵等多元化教育機制,組織培訓練兵240期7000余人次,培養選拔專業人才128名,其中58人被評為全國全省檢察業務專家、在省級以上業務競賽中獲得“十佳”或優秀稱號。五年來,全市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奮發進取,拼搏奉獻,以實際行動贏得了社會各界的信任和支持,涌現出全國模范檢察院芝罘區院、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福山區院、全國十佳最美檢察官王家強等一批先進典型,市院4次被表彰為全省優秀檢察院。
近年來,我市檢察工作成績的取得,是市委堅強領導的結果,是市人大有力監督和市政府、市政協大力支持的結果,是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呵護關愛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表示衷心的感謝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回顧五年來的工作,我們深深體會到,做好新時期檢察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不動搖,自覺接受人大監督,主動向黨中央看齊,向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看齊,堅定不移貫徹執行黨委的決策部署和人大的決議決定,確保檢察工作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必須堅持把服務大局作為重要使命,時刻關心大局,用心融入大局,自覺把法治精神、法律要義與大局需求緊密結合起來,做到執法想到穩定,辦案考慮發展,監督促進和諧;必須堅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永懷愛民之心、恪盡為民之責,以人民利益為重、以人民期盼為念,努力使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必須堅持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作為核心價值追求,堅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敢于監督、秉公司法,讓違法犯罪受到制裁懲罰,讓受到侵害的權益得到保護救濟,努力做公平正義的守護者;必須堅持把改革創新作為主旋律,強化創新思維、秉持“工匠精神”,永不滿足、永不停滯,靠創新破難題、補短板、促發展;必須堅持隊伍建設至大至要,毫不放松地全面從嚴治黨,抓教育不流于形式,抓制度不松松垮垮,抓監督不留情面,始終保持檢察隊伍風清氣正、充滿活力。
我們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還存在不少差距和不足: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質量有待提高,對訴訟活動中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問題監督還不夠到位;隊伍素質不完全適應形勢要求,高層次人才缺乏,司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的問題仍然存在;基層基礎仍需加強,隊伍結構不合理、案多人少、信息化投入不足等問題制約發展。對此,我們將以積極進取的精神,認真研究解決。
各位代表,2017年,全市檢察機關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和市委、省院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不斷加強和改進檢察工作,力求新突破,再創新業績。一是更加注重融入中心服務大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關于穩中求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振興實體經濟的重大部署,找準保障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防風險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努力在服務發展上取得新成效。二是更加注重增進群眾福祉,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打造便民高效的檢察服務體系,集中治理侵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努力在保障民生上取得新進展。三是更加注重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深入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加大檢察監督力度,認真開展刑罰執行監督工作,完善以懲處犯罪、化解矛盾、修復關系為重點的檢察工作體系,努力為爭創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優秀城市“七連冠”作出新貢獻。四是更加注重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繼續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創新預防形式和手段,努力在推進反腐倡廉建設上取得新進步。五是更加注重改革創新,深化司法體制和檢察改革,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努力在推動檢察工作創新發展上形成新亮點。六是更加注重隊伍建設,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全面從嚴治檢,開展大規模教育培訓,狠抓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努力在打造過硬檢察隊伍上實現新提升。
各位代表,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決心在市委、省院堅強領導下,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恪盡職守,銳意進取,努力開創全市檢察工作新局面,為煙臺發展率先走在前列作出新貢獻!